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六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六条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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