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有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