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