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八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八条 登记备案机构在登记备案、事项变更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自律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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