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第五章 科技档案干部

第三十一条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第五章 科技档案干部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都应当积极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科技档案专业知识和懂得有关的科学技术,有一定工作能力的科技档案干部队伍。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0-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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