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一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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