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