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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