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
第二条
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以下简称古香榧群),是指在绍兴会稽山腹地生长的以古香榧树为主的古榧树林,以及相关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由传统农耕方式、民俗活动等构成的文化景观。
古香榧群保护范围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古香榧群所在的有关区域。下列片区为古香榧群保护核心区:
(一)诸暨市赵家镇东溪、榧王、相泉、宣家山片区;
(二)柯桥区稽东镇占岙、陈村、石岙、龙西片区;
(三)嵊州市谷来镇袁郭岭、吕岙、榆树和竹溪乡盛家坞片区;
(四)诸暨市东白湖镇里四、西丁片区;
(五)嵊州市西白山片区(通源乡白雁坑、松明培和长乐镇小昆)。
古香榧群保护范围以及核心区的具体界线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古香榧群保护范围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古香榧群所在的有关区域。下列片区为古香榧群保护核心区:
(一)诸暨市赵家镇东溪、榧王、相泉、宣家山片区;
(二)柯桥区稽东镇占岙、陈村、石岙、龙西片区;
(三)嵊州市谷来镇袁郭岭、吕岙、榆树和竹溪乡盛家坞片区;
(四)诸暨市东白湖镇里四、西丁片区;
(五)嵊州市西白山片区(通源乡白雁坑、松明培和长乐镇小昆)。
古香榧群保护范围以及核心区的具体界线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