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四条

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四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0-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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