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条 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