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条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自条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条约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情况,通过外交部通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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