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第九条 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第九条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谈判条约的,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在启动谈判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报请国务院决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