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