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二章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十一条 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二章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十一条 对于造成保护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