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维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舟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维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设置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设置人履行维护管理、安全保障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