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二章 科技创新引导

第十四条

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二章 科技创新引导 第十四条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举办研究开发机构,或者采取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经济实体和产学研战略联盟等方式,加强产学研合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