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艾滋病预防、诊断、治疗等有关的科学研究,提高艾滋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开展传统医药以及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防治艾滋病的临床治疗与研究。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