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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