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劳务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