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1999年5月1日实施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3-08-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