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条 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保证地方性法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东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