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一条 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