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三条

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解释,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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