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解释与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