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条

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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