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宜居社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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