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营业性演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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