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第三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

第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第三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 第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9人。
理事会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换届,但是换届延期不得超过1年。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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