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5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5-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