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三章 疫情控制 第三十条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三章 疫情控制 第三十条 血吸虫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