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组织村民、居民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