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预防 第八条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预防 第八条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根据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标准,划分为重点防治地区和一般防治地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