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九条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九条 行政学院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调动教师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行政学院应当建立培训需求调研制度,重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稳妥发展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12-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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