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衢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遵循规划先行、节约集约、一户一宅、户有所居、安全适用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和村民自治相结合,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