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五章 决定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五章 决定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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