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五章 决定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五章 决定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