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服务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服务 第十四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定期编制并发布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目录,指导列入目录的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推广和应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