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章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章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投资咨询人员或其他机构和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投诉和举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7-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