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7-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