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六十九条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六十九条 证券公司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披露、报送或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