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可以设独立董事。证券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得在本证券公司担任董事会外的职务,不得与本证券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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