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职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