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八章 待遇保障 第七十六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八章 待遇保障 第七十六条 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的残疾抚恤金、护理费等其他待遇,退出现役移交地方后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退休军官和军士享受的护理费等生活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