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军官离职休养和少将以上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