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退耕还林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