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 第五章 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十一条 退耕还林条例 第五章 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改良土壤,改造坡耕地,提高地力和单位粮食产量,解决退耕还林者的长期口粮需求。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