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五章 记分减免 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五章 记分减免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