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专利检索、专利信息咨询报告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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