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 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其招用的全部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的,应当自招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